Wednesday, 28 March 2007

♣ 追星

看罷這則新聞,感到驚訝!!!

http://hk.news.yahoo.com/fc/news_fc_hkstar.html

追星事實上是應該要理性一點的!

偶像就是偶像,歌星明星就是歌星明星,那有什麼夢可以發?!什麼鍾愛一生...簡直是想過了火位!!
何況可以見一面,講一句說話會飛咩?

自問不是狂迷追星族,但追星呢個遊戲都偶然有做,但...從來沒有想過火位的事,亦有點害怕那類想多了的fans!!
什麼老公,愛人,我是什麼太太等簡直恐佈的稱呼!
偶像是祟拜,是喜愛,是欣賞,而不是這個樣子囉~
我相信有愛的成份,但絕對不是那種愛!

正面點去追星比狂叫亂跳,恐怕的想歪為好,
最低限度不會讓世俗人的眼中,叫得fans就是傻,就是狂,就是痴,就是癲!

做fans都可以做得有價值,正如與我一起喜歡G團的FANS朋友,大家就各自去學日文,雖說不上好好,但都不過不失啦!因為喜歡也可以從喜歡他們有所學習~

也如我由小的時間便開始有偶像,至今年今日,那個人依然是偶像,但可以講依家某些活動我都會和朋友去等,但一概"核突"事不會做......莫非已經不是18 under還去追車跑?在公眾場合大叫,驚死人唔知你係fans咁舉個大牌?!(演唱會中可以另計)

總之,做fans做得理智點為妙...
偶像歌星明星都只係一個"人"


3 comments:

  1. 絕對認同! 雖然現正迷上一位靚仔中... 但我絕對不會做些"樣衰"的事情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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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汀★Christina30 March 2007 at 23:24

    AngoraCat>>做fans都要有尊嚴/形象/修養等等......  如果fans質素唔掂,咪會影響個artist囉!! 比我係劉華真係多得佢唔小.....簽左名影左相講句HI已經好夠~ 因為呢類fans係有非分之想架 !!!即係病態fans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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