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這則新聞,感覺有點怪?!因為竟然感到同情......
他道理上是死不足惜,但既然人都69歲,又被捉了,妻兒亡的亡跑的跑(可算是家破人亡),他又百病纏身。即使不用死刑,相信他都命不久已吧! 為何還是死刑呢?
何不讓他生存,好好地被病魔困擾和折磨,好好地看自己之前的所作所為幾衰格,不是比吊死他更好嗎?
人是不是有主宰人[生死]的權力?
去打仗的人和國家的高層都有權去殺他們所謂覺得值得死的人,相反這一個暴君和他的士兵不就是一樣和米國領導人同一方向?! 他曾殺的人在他眼中都是值得死的!!
死刑......的確難分對錯,只是有關上戰爭的層面上,敵方就如何都要判死刑就是了!!
其實人真的很難猜,而且很可怕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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